2026八师石河子“千名硕博”引才公告
2026-08-17 16:31展鹏教育
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师市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以下简称师市)事业单位工作力量,聚力推进区域性人才高地建设,服务师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规政策,八师石河子市决定开展2026年“千名硕博·智汇石城”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专业对口、人岗相适、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和统一程序的工作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计划提供师市直属、机关所属及下属事业单位43个岗位,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引才工作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各类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副高以上职称。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8月17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8月17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1.师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含“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已按照程序确定为纳编范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名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z.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引进程序
报名师市直属、机关所属及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的人才需严格按照以下引进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由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至2026年8月25日18:00。
1.报名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石河子政府网-政务公开-人社局工作板块(http://www.shz.gov.cn/government_dept.html?identifier=&title=&id=011&govname=&catenum=)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招聘岗位有关事项时,请拨打《岗位表》中注明的联系电话。
2.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链接地址:http://btksfw.cptae.com/tip)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含合同及缴费记录)等材料,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的,还须在报名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3.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名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至2026年8月26日18:00。
引才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名人员上传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名单。
1.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公告之日起至8月26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2026年8月25日18:00前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8月25日18:00后,未提交申报材料或者未进行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
2.缴费。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应于2026年8月27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打印《报名表》。报名费每人15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确认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3.岗位取消及核减。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缴费确认人数)详见岗位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报名人数超过1:10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按照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将于2026年8月28日在石河子政府网-政务公开-人社局板块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10:00-18:00。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者,予以退费。
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机会。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方式: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石河子政府网-政务公开-人社局板块查询。(http://www.shz.gov.cn/government_dept.html?identifier=&title=&id=011&govname=&catenum=)
2.教育教学岗位采取“试讲+专业问答”的形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当天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且≥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家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体检,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名人员承担。
(五)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者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进入考察环节后,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根据事业单位相关考察办法进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进入聘用环节。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引才单位按照有关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单位有其他要求的,按照招聘单位相关规定确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或其他岗位,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离职或报考其他单位的,聘用单位须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放行。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组织部人才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单位引才程序全过程。
2.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报名。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3.2026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可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相关资历、证书等取得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4.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5.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工作信息。
6.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兵团、师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本次公开引进第八师党委组织部、第八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组织部:
0993-2069515、0993-2069513(人才引进政策咨询电话)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3-206951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请拨打岗位表后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0991-8883053
附件:
1.202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千名硕博·智汇石城”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2.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专业对口、人岗相适、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和统一程序的工作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计划提供师市直属、机关所属及下属事业单位43个岗位,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引才工作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各类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副高以上职称。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8月17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8月17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1.师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含“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已按照程序确定为纳编范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名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z.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引进程序
报名师市直属、机关所属及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的人才需严格按照以下引进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由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至2026年8月25日18:00。
1.报名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石河子政府网-政务公开-人社局工作板块(http://www.shz.gov.cn/government_dept.html?identifier=&title=&id=011&govname=&catenum=)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招聘岗位有关事项时,请拨打《岗位表》中注明的联系电话。
2.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链接地址:http://btksfw.cptae.com/tip)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含合同及缴费记录)等材料,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的,还须在报名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3.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名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至2026年8月26日18:00。
引才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名人员上传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名单。
1.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公告之日起至8月26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2026年8月25日18:00前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8月25日18:00后,未提交申报材料或者未进行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
2.缴费。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应于2026年8月27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打印《报名表》。报名费每人15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确认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3.岗位取消及核减。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缴费确认人数)详见岗位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报名人数超过1:10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按照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将于2026年8月28日在石河子政府网-政务公开-人社局板块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10:00-18:00。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者,予以退费。
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机会。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方式: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石河子政府网-政务公开-人社局板块查询。(http://www.shz.gov.cn/government_dept.html?identifier=&title=&id=011&govname=&catenum=)
2.教育教学岗位采取“试讲+专业问答”的形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当天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且≥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家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体检,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名人员承担。
(五)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者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进入考察环节后,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根据事业单位相关考察办法进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进入聘用环节。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引才单位按照有关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单位有其他要求的,按照招聘单位相关规定确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或其他岗位,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离职或报考其他单位的,聘用单位须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放行。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组织部人才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单位引才程序全过程。
2.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报名。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3.2026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可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相关资历、证书等取得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4.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5.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工作信息。
6.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兵团、师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本次公开引进第八师党委组织部、第八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组织部:
0993-2069515、0993-2069513(人才引进政策咨询电话)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3-206951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请拨打岗位表后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0991-8883053
附件:
1.202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千名硕博·智汇石城”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2.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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