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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6-08-12 15:44展鹏教育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48年,隶属于河北省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六所公办全日制女性教育高等院校之一,是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河北省重点建设的女性教育示范校、河北省学前教育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河北省家政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河北省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学院主校区位于石家庄市南二环汇新路,辛集校区正在建设过程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2026届毕业生需在2026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拟公开选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工作人员5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学院辛集校区投入使用后,需要到辛集校区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hebnzx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箱:nyxpbm@126.com)方式接收报名。

2.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下午17:00前。

3.报名材料

(1)《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

(3)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

(4)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报名表中填写的近5年代表性科研业绩成果材料;

(6)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需要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科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需要提供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

(7)与报名表一致的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

(8)《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此外,003岗还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近6个月内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党员身份证明。

以上材料需保存在同一个文件夹中提交,文件夹命名格式为:选聘+岗位代码+姓名。

4.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测评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核报名材料的原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5.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报名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由相关领域专家7人组成考核工作组,对进入测评考核环节人员的科研能力、教学能力、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等情况进行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由综合评价和面试(含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部分组成。

综合评价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个人荣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含结构化面试和试讲)过程中,各位专家采取独立打分方式,成绩计算采用体操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分值平均值,最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评价、面试(含结构化面试、试讲)总分合计300 分。其中:综合评价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试讲满分100分。

测评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测评考核总成绩=综合评价成绩×20%+(结构化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50%)。

测评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最终根据考生测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635007、89630696(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902853(河北省妇女联合会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咨询、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六、其他事项

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选聘测评时间和地点、测评结果、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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